專員 [Taiwan]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稱
專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1名

應徵開始日期
2023/5/17

應徵結束日期
2023/5/24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8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3.具文書研考、事務管理及採購、資訊行政等業務實務經驗2年以上為佳,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襄理室務。 2.督導審核相關文稿。 3.辦理綜合業務及專案研究。 4.出席相關會議。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2年5月24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 (1)現職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不另行通知補件。 (2)非現職人員由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A.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1)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B.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明文件、最後在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影本),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秘書室專員職務),以郵戳為憑,或將相關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信箱並以電話確認是否寄件成功,逾期恕不受理。 2. 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1名(候用期限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人:甘小姐,電話:2728-7050,電子郵件DL-00787@gov.taipei。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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